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0 09:29:05 浏览次数:15065
根据工作需要,局党委研究决定:
苟进昌同志任西北地勘院纪委书记。
齐新明同志任西北地勘院副院长,免去其陕西中冶力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建新同志任岩土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陕西中冶力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职务。
沈延熨同志任岩土公司副总经理。
吕强同志任局党建工作部副主任,免去其岩土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朱兴朝同志陕西中冶力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职务。
免去张年生同志西北地勘院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张昕同志陕西中冶力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职务,另有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