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局党建工作部 吕强 发布时间:2023-12-06 11:21:59 浏览次数:5228
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压舱石,追求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广大职工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这是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也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总局作为央企之一,始终秉承“提供资源保障、实现产业报国”的企业使命,在追求科学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必须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不渝地将安全生产管控的关口前移,实施源头管控,坚决遏制事故隐患,才能实现绿色低碳健康发展,不辜负党和国家的重托与期待。工程建设板块作为总局业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经济规模占比还是从业人员数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所属行业性质和作业环境工况等条件所限,所面临的事故隐患风险始终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很难用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来加以规范,各层级安全管理主体单位如何做到项目安全生产管控的“关口前移、源头管控”,是一个值得深入分析研究的课题。
一、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面临的诸多不利因素
(一)工程项目自身的不确定性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中高陡边坡、深大基坑等工序繁杂且风险管控难度极大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再加上建筑行业固有的施工周期长、劳动强度高、竞相压价以及压缩合理工期等特点,导致诸如坍塌和坠落等各类建筑安全事故频发,使得事故发生率排名仅次于交通和矿山建设行业。据统计,总局系统工程建设板块所承接到的工程项目,既有建筑行业的普遍共性,又有其特殊性,其中尤以地层结构、水文和工程地质条件等岩土工程技术参数的准确度和不确定性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影响最为突出,对质量和安全等各方面的管理造成显著影响,并且对安全风险的分析预判带来诸多不确定性。
(二)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不足
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往往在投标单位竞标项目之前就拟好了合同文本,将项目的潜在事故风险转嫁给承包方,并且绝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采用低价中标方式在合同洽谈中多次多轮压价,使得施工合同签订价款中的安全措施费用占比不足,达不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对企业在项目上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造成一定影响,这也是导致建筑行业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三)风险点和危险源认识不足
目前系统内承接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大部分是岩土工程类,其主要研究对象是岩土体,是多种复杂地质应力共同作用下的产物,前期只能通过勘察来查明,而又不能完全查明。这样就造成一些工程项目在筹备和组织施工时进行风险点和危险源辨识时,面临技术依据不充分,再加上一些工程自身工况复杂、结构动态变化,例如占比较大的基坑支护、抗滑桩、崩塌和滑坡等应急类或地质灾害项目,若没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程经验,往往在辨识中会造成漏项缺失或误辨,导致在前期施工组织时安全防护措施没有针对性或防护不到位。
(四)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的获取方式是市场竞争,由于产业规模不大且处于链条中下游,项目类型、规模和地域基本不受我们控制,通常是劳务分包队伍不固定,用工年龄偏大,造成了从事劳务的施工人员年老体弱、技能低下和用工短缺的窘况长久得不到改善,加之工程项目获取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给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队伍安全管理造成很大困扰。
综上所述,这些问题成为当下摆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人员面前亟待破解的现实问题。
二、双重预防机制在安全生产管控中的重要意义
双重预防机制体系的实质内容是建立一套科学的制度和策略,用以及时预防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也是实现安全管理源头管控的有效手段,从而最大可能地保障生产活动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的推广和运行在国家和企业层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迫切要求
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相较之前的版本增加了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等规定,同时新增条款进一步从罚款金额和处罚方式上加大了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仅为生产企业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而且对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只有把安全生产与科学发展相结合,才能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将安全防线建立在企业基层一线。
(二)企业自身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必要条件”。随着总局转企改制和科技创新等各项工作的不断有序推进,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形成,而双体系预防机制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实现路径已经逐步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在安全生产中得到了初步应用,这对于指导各局院安全管理健康发展而言具有关键性意义,同时也是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职工群众生活安康的重要手段。
三、如何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落地的几点认识
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这当中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落实落地问题,如何将安全防线建立筑牢在工程项目基层一线,笔者想从事前辨析、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三方面谈一谈认识和看法。
(一)科学分析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动态辨识潜在风险隐患
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格高风险项目投标承接时的事前安全审核把关,推进提升企业整体安全保障能力。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应指导推动项目部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督促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将其工艺工法、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等方面所面临的风险,可能出现的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辨识,对于高危重点项目还应组织风险评估专家团队对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推演论证,形成风险管控清单,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方案对风险和隐患进行有效预防,是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能否做到“关口前移”的关键所在。另外,在生产施工工序环节或者环境工况等要素发生重大变化,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前,以及发生事故后要开展专项风险辨识。
(二)强化双重预防机制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障
严格落实项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双重预防机制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一个项目班组和施工人员岗位,全面发挥施工参与者的主观能动作用。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同时,应根据企业实际,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相互补充、融合建设;应坚持采用PDCA的动态循环模式,通过自我检查、纠正和完善,建立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健全完善项目双重预防机制的技术支撑和监督体系
企业应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智能化平台,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等设施设备的使用,逐步实现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完善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本企业客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基层事业部或项目部,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组织对其项目实施区域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绘制区域“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人员要深入项目第一线,到事故多发地、易发地,彻查隐患,及时整改闭合,才能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