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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青海地质勘查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1 10:19:03  浏览次数:16

根据西北局(以下简称局)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7日至11月15日,局党委巡察组对青海地勘院(以下简称院)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18日,局党委巡察组向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切实履行党委整改主体责任

反馈会议后,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并分解任务,讨论巡察整改思路,就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0个问题制定了69项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成立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主动谋划、靠前指挥,带头抓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和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整改措施。先后3次召开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重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牵头责任部门定期报告整改任务进度,形成整改工作动态台账。院纪委全程履行监督责任,督促院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问题真整实改。创新监督方式,统筹监督力量,采取及时提醒、例会上听取汇报、调研监督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二)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在整改过程中,党委书记亲自参与问题研判、亲自部署整改措施、亲自督导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先后8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月例会、周例会,听取、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截至5月18日,巡察反馈的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取得阶段性成果需长期坚持的4个,未完成2个,整改完成率为80%,累计修订相关制度54项,挽回经济损失372.14万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重要回信精神有差距,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的问题

院党委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特别是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以政治学习为根本,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党委中心组定期专题学、党委会第一议题常态学、重大主题重点学,以上率下推动理论学习蔚然成风,在吃透精神上见真章、悟真谛(长期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好《青海地勘院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中层以上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重要回信精神,观看了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历史纪录片-《英雄之路》,与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交流发言,将理论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实际工作动力,推动学习、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已完成)。

2.针对落实国企改革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根据西北局有关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总体要求和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清单,围绕六项改革任务及其子任务,建立和完善院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台账,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党委办公室牵头,对照改革台账逐项核查缺漏环节,对改革任务进行分配,明确改革任务完成标准,由责任部门定期汇报进展情况、完成进度、标志性成果,结合月度生产经营例会和巡察整改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和安排,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已完成)。

3.针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不够显著的问题

为提升院品牌知名度,院党委积极探索科技创新项目成果转化和获取优质矿业权的途径,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学习并贯彻局科技创新管理规定等五项科技创新制度和矿业权管理实施细则等四项制度,大力推荐青年技术人才加入青海省内行业专家库:目前我院已成为青海省地质学会理事单位和矿产开发学会会员单位,2名职工担任青海省应急管理厅专家、5名职工担任青海省矿产开发学会不同专业评审专家、2名职工担任青海省地质调查局地质勘查专业评审专家(已完成);2025年修订完成《院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院“两金”压降专项实施细则》《院应收账款清欠激励奖惩方案》等制度,通过法律诉讼方式、“拖欠中小企业投诉平台”举报的方式、院党委制定催收计划等,加快应收账款的催收进度,截止集中整改期前收回存量应收账款372.14万元(已完成)。

4.针对风险防范不够扎实的问题

组织中层以上人员学习《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关于施工项目风险管控“六不准”的规定》,对院以往项目进行排查,今后将严格按照总局“六不准”规定承揽项目(已完成);修订完成《院合同管理规定》,所有合同签订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市场经营部与财务部门双向把控合同签订情况,每月进行项目预警,督促项目合同签订情况(长期坚持);修订《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25项、制定《重大人员(团队)组成、撤销报告制度》等15项,经院安委会审查批准后,对以上40项制度装订成册后分发给各分院、各部室(已完成);通过月例会宣贯《工程分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分包钻探队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根据项目派遣单,对准备出队的涉及分包钻探的项目进行提醒,督促其钻机进场安全检查,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先后2次抽查项目部对分包钻探队伍的安全检查情况,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不完善、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项目进行了处罚,并责令整改,安环部对整改成效进行实时跟踪(长期坚持);2025年制定“质量管理提升年”“总部作风强化年”计划,旨在提升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强化总部人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夯实院基础管理效能(已完成)。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存在不足方面的整改情况

5.针对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院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纪委书记全程参与“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生产经营调度会”“生产经营例会”“两金压降专题会”等会议开展日常跟踪监督,并持续监督院党委严格执行“两金”压降专项实施细则情况和落实本次巡察整改“两金”压控措施推进情况,对院党委常态化开展清欠工作、存货控制、落实项目账款回收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纪委书记通过与分院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主要经营负责人开展谈话、跟踪落实门源县房屋普查项目回款、到项目一线检查外包队伍管理等形式对生产经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进一步完善合格供应商管理等提出整改要求,并结合本次整改相关工作完善制度和管理流程(已完成)。

(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不够扎实规范方面的整改情况

6.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支部书记的履职能力,切实做好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程序关、质量关,不断提升发展党员质效,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于4月14日举办了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培训班,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给各党支部配发了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制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和《机关党务工作指导手册》(已完成);完成了2024年度党建考核,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分别查阅院属各党支部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和党支部手册填写等工作,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并要求各党支部限期整改,党建工作部做好跟踪检查(已完成);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青海省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核定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目前所有党员足额缴纳党费至2025年4月(已完成);充分运用青海党建数字平台,将支部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会议情况和发展党员纪实等工作全部录入至党建数字平台,实现无纸化办公,切实为基层减负(已完成);已全面建立约谈“一把手”整改台账,制定约谈提纲,明确整改责任。会议记录员全程跟进整改进展情况,实施销号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清零到底(已完成)。

7.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帮助青年职工早日成才,继续督促落实《青海地勘院“周周讲”活动方案》,鼓励职工上台讲、邀请专家现场讲、持续推进“周周讲”,积极营造一个共同探讨学习的良好氛围(已完成)。修订完善《院专业技术人员“传帮带”培养办法》,进一步解决年轻技术人员本领恐慌问题,开展对技术人员“传帮带”技术帮扶,形成“以老带新、以熟带生、以优促新、互学共进”的专业人才成长机制。同时,正在努力通过强化思想教育促进“事业留人”、完善薪酬机制改善薪酬水平促进“待遇留人”、强化人文关怀促进“感情留人”三方面,持续发力改进工作(已完成)。修订了《院请休假管理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改善了薪酬水平。按照有关政策精神,积极保障职工享受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同时结合实际逐步实施了职工体检、带薪休假、生日慰问、召开退休人员欢送会、慰问关怀等关心职工措施(已完成)。

8.针对组织人事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组织人力资源部和党建工作部、纪委综合业务室相关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局党委组织部指导材料,并于2月26日参加了总局选人用人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针对反馈的问题,通过集中整改,已完善2023、2024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基础资料,并在以后的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已完成);印发了《院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位调整及不胜任退出实施细则(试行)》和《院后备干部公开选拔方案》,逐步完善后备干部的培养,建立并常态化更新后备干部专项档案(未完成)。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压得不紧不实,整改成效存在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9.针对整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大考核成果运用,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纪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切实形成监督合力,特别是在问题整改销号方面,严把责任领导和部门审核签字关。紧盯资产管理、项目分包、业务接待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的日常监督,持续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持续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形成纪委、纪检专员共同监督机制(长期坚持)。院纪委综合业务室压实监督责任,根据《整改方案》持续跟踪各责任部门落实整改任务情况,对于各部门提交的巡察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坚持责任不落实不过关、措施不到位不过关、成效不明显不过关,并要求纪检专员在项目纪检监督工作中发挥监督作用(已完成)。

10.针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综合办公室建立专人督促机制,始终做到定期自查。所有证件、资质的登记流程均严格依照规范执行,各环节登记详实、签字完备,确保证件资质使用全程留痕,审批高效规范,返还及时,避免证件丢失或滥用(已完成);资产财务部组织财务人员宣贯财务报销制度,完善财务报销流程。截止目前已在机关党支部、海西分院、地勘分院宣贯财务报销制度,后期会陆续组织财务人员到其他分院宣贯财务报销制度(已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持续抓好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提升、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破解制约院高质量发展的难题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作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促进发展难得的良机,持续高效推动我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71-8060929;邮政信箱: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39号景瑞新城21楼青海地勘院;电子邮箱:1289413307@qq.com。